中新网9月14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中国留学生杨楠涉嫌在美涉杀人案,其犯案动机成为控辩双方12日结辩陈辞的争论焦点。被告目前被控五项罪名,如果陪审团认定杨楠每次涉案时都无明显伤人或杀人的意图,纯粹是情绪受刺激,失去理智控制而犯罪,则所有控罪的等级将大幅调降,所面临的徒刑也将大为减轻。
控方检察官夏比骆(James Gib-bons-Shapiro)表示,杨楠在涉嫌威胁前日裔男友小木哲也与杀害萨拉度加富商麦克坎得雷斯(Birk McCandless)时都有很明显的伤人意图,那就是不甘被弃,因仇生恨的犯罪行为,结果愈演愈烈,终于引爆2005年3月15日的杀人事件。
杨楠的公辩律师比提(Carl Beatty)则指出,杨楠从2004年3月涉嫌执凶器袭击小木案开始,每一次涉嫌犯案时手执凶器的主要目的都是要以自杀来争取对方同情,挽回破裂的关系。甚至在2005年1月7日瞒着家人,偷偷前往死者麦克坎得雷斯家中与他理论时,也先留下遗嘱给她的家人,完全看不出行凶的动机。
控方目前对杨楠提出五项控诉罪名,其中有关受害人麦克坎得雷斯部分有一级谋杀罪,执凶器攻击,重击成伤等罪名;有关小木哲也部分则为执凶器攻击与犯罪性威胁等两项罪名。
杨楠被控的每项罪名都会因陪审团对她犯案动机的判断而调整。如被告有明显意图,则一级或二级谋杀罪就会成立。如果被告犯案当时是情绪失控,则陪审团可将谋杀罪名改为蓄意误杀罪(voluntary manslaughter),甚至非蓄意误杀罪(involuntary manslaughter)。
比提表示,陪审团宣布裁决后,法官会依据陪审团所裁定的各项罪名,作出综合判刑,不会就每项罪名分别判刑。辩方目前仍以自卫伤人或杀人为理由,对每项控罪抗辩无罪。
不过比提12日在结辩时已对陪审团表示,希望陪审团斟酌实情,对杨楠诸项控罪裁定较轻的罪名。杨楠在一级谋杀罪的控诉中,因犯案时精神明显异常,如被定罪,仍有进入第二阶段审判,争取“因犯案时精神完全失常而无罪”的裁决。(记者王金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