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江苏省悄然出台了首个“官方版”房价构成清单,涉及盐城市自2004年以来开盘的97个楼盘。与此同时,盐城市还对普通住宅商品房实行政府指导价——以基准销售价格为基数,盐城市区允许上浮8%,下浮不设限。
值得注意的是,盐城市公布房价成本,在受到公众欢迎的同时,并没有遭到开发商的反对。这透露出几个信息:第一,公布房价构成后,“百姓关于房地产价格的投诉变少了”,这说明,公布房价成本,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有利于缓解消费者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第二,房价成本公开,使房价运行围绕成本进行,有利于避免房价的大起大落,有利于稳定房价。其三,如果政府想公开房价成本,开发商一般是愿意给予配合的——哪怕有点不情愿,他们也会配合。
这说明,房价成本公开的真正阻力并不全在开发商方面,而主要在于地方政府,有几个现成的例子为证。今年广东省“两会”期间,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建议通过开发商公开房屋成本价等方式来控制地产行业的暴利行为,但建议被广东省建设厅全部“否决”;2005年8月,福州市物价局在全国率先公布该市商品房的社会平均成本,但不久,由于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而停止披露房价成本数据;曾经承诺公布房价成本的城市,由于地方政府的阻止未能兑现。
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为何反对公布房价成本?首先,地方政府不希望土地出让利润被公众所知。有专家曾指出,建安成本、配套设施成本浮动不大,能够决定房价的最重要因素是土地成本,而土地价格和相关利润是地方政府最忌讳的话题之一。许多发达地区的财政被称为“土地财政”,地方政府本能地不想让公众知道他们所获的这部分利润的丰厚程度,因为他们担心公众有可能因此把对房价非理性上涨的不满从开发商身上转移到自己身上。
其次,公布房价成本将把地方政府的各种税费大白于天下。据报道,在我国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各种收费项目多达100余种,有“头税轻,二税重,三税、四税要了命”的说法,所谓三税、四税指的就是各种收费。这些收费常常是违规征收的,如果公开房价成本,势必会把地方政府悄悄收取的各种费用拉出来曝晒,地方政府自然不愿意干。
最后,公布房价成本将大大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减少一些官员的灰色收入。房地产行业与医疗药品行业、零售业,被称为商业贿赂的三大高发领域。商业贿赂贯穿房地产开发的各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的权力拥有者都可以通过权力寻租获取部门或个人私利,由此增加的成本被转嫁到了公众身上,早已引起公众的不满。在中央加强反腐的今天,如果公布房价成本,不仅权力寻租的空间变小,一些腐败分子过去的一些灰色收入也有可能露出马脚,因而,他们会强烈反对公布房价成本。
地方政府阻止房价成本公开,有着种种难言之隐,而这些难言之隐是与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公众的利益相背离的,我们需要进一步努力,力促地方政府以大局为重,公开房价成本,促使房地产的稳定发展,这于国于民都是有益的。
(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吕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