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日电 据广州日报报道,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陈小云昨日(11月1日)说,事关证券、期货、保险等领域的反洗钱规章,正在最后紧张的修订之中,不久后将会出台。
人行日前公布的银行、证券和期货以及保险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征求意见稿,将银证保共59种行为界定为可疑类交易,其中包括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并在短期内发生大量证券交易;客户短期内将资金分散存入、集中转出或集中存入、分散转出资金账户等行为。
证券公司可疑交易十类:
一、客户资金账户原因不明地频繁出现低于但接近大额现金交易报告限额的现金收付,明显逃避大额现金交易监测;
二、客户短期内将资金分散存入、集中转出或集中存入、分散转出资金账户;
三、没有交易或交易量较小的客户,要求将大量资金划转到他人账户,且没有明显的交易目的或用途;
四、客户证券账户长期闲置不用,而资金账户却频繁发生大额资金收付;
五、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并在短期内发生大量证券交易;
六、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
七、客户连续大量以高价只买进不(或少量)卖出证券,或以低价只卖出不(或少量)买进证券;
八、客户开户后短期内大量买卖证券,然后迅速销户;
九、在不同客户资金账户间频繁划转资金;
十、将资金从单位客户的资金账户转入个人客户的资金账户。
期货业可疑交易四类:
一、客户长期不进行或少量进行期货交易,其资金账户却发生大量的资金收付;
二、长期不进行期货交易的客户突然在短期内原因不明地频繁进行期货交易,而且资金量巨大;
三、客户频繁地进行以同一种期货合约为标的,在以一价位开仓的同时在相同或者大致相同价位、等量或者接近等量反向开仓后平仓出局,支取资金;
四、客户作为期货交易卖方交割进口货物,不能提供完整的报关单证、完税凭证,或者提供伪造、变造的报关单证、完税凭证。
基金业可疑交易五类:
一、客户要求基金份额非交易过户且不能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二、客户频繁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且无经济及合法理由;
三、客户要求变更其信息资料但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有伪造、变造嫌疑。(另外两类与证券公司第一种和第六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