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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卡逃费撞死执勤人 凶残肇事司机被处极刑 2001年06月25日 11:05 中新网昆明6月25日消息: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召开宣判大会,对暴力冲卡逃费并故意将收费站执勤人员撞死的犯罪分子王兴万进行了终审宣判:王兴万犯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根据云南高院的死刑核准命令,罪犯王兴万于会后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据法制日报报道,1999年11月26日上午10点左右,云南省玉溪市兴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王兴万,驾驶一辆拉水泥的大货车来到了玉溪至昆明的昆玉高速公路14号收费站。当收费亭内的收费员按规定向王兴万索要收费票据查验时,王驾车迅速溜过了收费亭。收费站24岁的保卫人员刘波奋起直追,冲到卡车车头前,张开双臂将车拦下。王兴万见刘波不但不让路,反而坚持要他补交通行费,恼羞成怒,竟然灭绝人性的猛踩油门向刘波狠狠地撞过去。刘波被撞倒在地,因被车轮严重压伤,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死亡。 2000年7月12日,四处逃匿的王兴万在贵州省安顺市被抓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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